维护民族团结 构建锦绣都兰

16.11.2018  17:53




        为进一步推动都兰法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营造全院干警团结、和谐的法院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干警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11月16日上午,都兰法院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活动。会上,支部书记乌兰齐齐格带头领学《习近平谈民族团结》——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重要论述。同时结合都兰县法院实际对全院干警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妥善化解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快速和解;少数民族法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巡回办案,与少数民族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引导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主动为不懂汉语或者不熟悉汉语的当事人提供翻译;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平台、有效发挥查询、冻结、扣划、查封、拍卖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案少数民族申请人权益;在人民陪审员及特邀监督员的选聘中注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选任,邀请参与审理案件、旁听案件审理和见证执行,并通过他们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

        二是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暖心工程。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理、上门立案、假日法庭、阳光司法等便民利民工作。在诉讼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窗口文明服务,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深入到少数民族村落实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等;对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或路途偏远的少数民族申请人,执行法官送款上门;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有力地促进全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三是把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推手。通过法院文化建设这个平台,运用文化的影响力增强涉及少数民族案件当事人的文化认同,促进案件迎刃而解。运用信息化手段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在院大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上宣传“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等标语;通过电子播报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简报专刊,在办公区域、大厅、过道、楼道等,布置装饰民族团结文化、礼仪文化、法治文化等内容的文化长廊,在潜移默化中向到法院的当事人传递道德文化、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在文化建设中弘扬法治。

        四是把扶贫帮扶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渠道。通过对口联点村帮扶,将少数民族贫困户作为扶贫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实抓好。在特殊群体慰问,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予特别的支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工作中到少数民族群众家中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他们的困难,并为他们出思路想办法;在特殊节日,到生活贫困的少数民族群众家中慰问,给他们送去大米、香油等生活用品。

        五是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力军。都兰县法院目前有少数民族干部30名,其中10名少数民族干部为中共党员。注重培养少数民族法官,通过培养、选拔和使用,使少数民族法官不断成长,使少数民族法官成为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一支生力军;组织干警加强有关少数民族政策、风俗习惯、文化禁忌等的学习培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进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30名少数民族干警分布于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综合部门、基层法庭等,充分发挥各自岗位优势,积极投身于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

        会议最后,支部书记乌兰齐齐格用《习近平谈民族团结》——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重要论述的一句讲话致全院干警:大家要行动起来,一起做交流、培养、融合感情的工作,努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向着伟大理想去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