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7综合督查组来青海督查

12.09.2017  18:31

9月8日起,国务院安委会第17综合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11天的综合督查。8日上午,召开青海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督查组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刚,副省长王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陆宁安汇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陈刚组长指出,督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查问题、促整改,全面推动大检查工作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督查的主要对象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督查大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抽查部分重点企业。希望青海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督查,强化协调配合,敢于直面问题,积极主动整改,确保督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王黎明副省长强调,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实事求是汇报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备查工作,切实做到汇报真实、资料齐全、工作主动。要高度重视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督查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汇报会后,督查组认真查阅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资料。在青期间,督查组还将深入部分市州县和企业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