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绿色:青海的底色和价值 ——我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01.09.2017  12:23

  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作为地球的“绿地皮肤”,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储碳固氮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

  作为全国四大牧区的青海,保护好草原生态,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守住生态底线的重要内容。

  上世纪末,随着牧区人口增长,牲畜增加,草畜矛盾趋于突出,我省90%以上的草原出现了不同程度退化,对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构成了一定威胁。

  保护好大美草原,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为此,国家相继实施开展了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退牧还草、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大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目前全省草原植被覆盖度提高到69.3%,牧草平均提高26%,草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增加28.4亿立方米,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到明显改善。

  据省农牧厅副厅长巩爱岐介绍,近年来,全省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累计完成草原重大生态工程投资80亿元,建设草原围栏341.4万公顷、人工饲草料基地2.17万公顷、暖棚27352栋、贮草棚109.41万平方米,防治草原鼠害390.6万公顷、草原毒草7万公顷,为2.88万农牧户配置了太阳能电池、太阳灶、节柴灶等新能源设施。

  2011年,全省草原牧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草原禁牧0.16亿公顷,推行草畜平衡0.15亿公顷,落实补奖资金19.47亿元,5年累计97.35亿元,完成减畜570万羊单位,牧草良种补贴30万公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17.2万户。

  2016年,全省开始落实新一轮补奖政策,在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年落实补奖资金24.13亿元。并在全国率先设立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到2017年全省草原生态管护员总数达到42778名,初步建立了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进一步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的核查监管力度。

  “我省为强化政策落实,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补助资金与禁牧减畜挂钩、奖励资金与草畜平衡挂钩、管护员职责履行与绩效工资挂钩、生态保护效果与州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巩爱岐说,特别是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牧区19.79万户牧户全部实现了定居,11.3万户牧民通过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了新房。建成牲畜暖棚7.7万栋,围栏草原达到0.09亿公顷,全省人工饲草料基地保留面积达到50万公顷。畜牧业生产效益的提高,有效改善了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强化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保护草原生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自2008年起,全省以建设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为切入点,大力推进草地生态畜牧业,扩大舍饲、半舍饲养殖规模,调整畜群结构,加快牲畜周转,优化放牧方式,靠天养畜逐步向建设养畜转变,实现了从“生产功能为主”到“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理念创新,从“散户为主的小农经济”到“合作股份制为主”的经营方式创新。

  目前,全省已组建961个生态畜牧业合作社,牧户入社率和牲畜、草场整合率分别达到72.5%、67.8%和66.9%,舍饲半舍饲养殖的牲畜达324.8万羊单位,天然草场的放牧压力切实得以减轻,草原生态保护成效得到有效巩固。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意见》、《草畜平衡及禁牧管理暂行办法》和《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草原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全省持续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已有48家企业办理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自201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草原违法案件257起。

  通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各项工程实施和政策落实,草原生态环境总体呈好转趋势,草原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据多年监测统计,草原植被盖度和产草量由2010年的每亩159公斤提高到目前的170公斤。草原植被覆盖度保持稳定及趋于好转的草原面积占86.85%,草原植被恢复明显,水源涵养功能大幅提升,长江、黄河等主要河流的水源逐年增加。牲畜超载率由2010年以前的35.79%下降到3.74%,总体实现草畜平衡。

  巩爱岐介绍,2016年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64元,比2010年增加3862.68元,增长124.3%。53万多牧民定居在县城、集镇(乡),形成173个定居社区。近6万多户牧民用上了草原新帐篷,对天然草原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