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09.05.2014  06:02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财政部全国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启动视频会议精神,4月13日上午,省水利厅主持召开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第二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情况,公布了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下一步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参加会议并讲话,总工程师张生福主持会议,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州(地、市)、县水利(水务)局及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通过各级水利部门的积极争取和努力,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1年3月底,已有52座大、中、小(1)型水库和50座重点小(2)型水库列入国家除险加固规划。已投入5.29亿元,对45座小(1)型以上重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处理。50座重点小(2)型水库中已完成初步设计22座,已批复21座,其中14座已列入2011年第一批除险加固计划。

          会议强调,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党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和创新建设管理,提高实施效率。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以往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建设管理、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的职能,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二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责任主体,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逐库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并严格责任追究。三要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打捆集中招标等建设管理模式,加强前期工作管理,确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质量监督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五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项目责任主体和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按照国家确定的节点要求,如期完成我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责任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