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用好考核指挥棒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1.12.2017  17:1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推动我省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今年,省考核办从完善指标设置、强化督导检查、改进方式方法等方面用力用劲,推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改善。

  今年,我省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给各地确定了生态工程、草原保护、耕地保护、林地保护、水资源保护等9项一级指标;在生态保护考核内容中新增了“生态建设”“沙漠化治理”“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幅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指标,二级指标达到24项,并将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了相关部门和地区考核内容,以考核指标体系的导向性、牵动性和可考性,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强化跟踪督导,以跟踪督导、问效为抓手,切实做到平台数据与目标任务充分结合,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特别把严格执行《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青海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细则》等系列法规制度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对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一票否决”制度,打破了轻过程重结果的惯性思维,把考核结果运用作为制度挺到前、常态化,与班子评优、公务员评优、干部选拔使用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追责问责的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21个。

  转变政绩考核方式,坚持日常考核、中期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统一,注重点面结合、全面分析、综合评价,建立年终考核与中期考核、日常考核有机衔接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各地、各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工作实绩。坚持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评价,把发言权、话语权、评价权交由干部群众,全面开展“下评上”,看基层群众对生态文明的满意度;“左右评”,看相互评价的公认度;“上评下”,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认可度,全方位立体式对各地各单位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价,让被考核者“肖像”精准“成像”,营造了各地各单位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