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检法联合通告 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履职

15.06.2018  11:45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的精神,以及全州法院开展“决战决胜”执行难工作安排部署会的工作安排部署,近日,刚察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的文件精神,在县委领导、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下发了《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宏伟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联合通告中决定,县法院将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全力执结全部有财产未结案件,全力攻克疑难复杂和阻力大的案件,全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故意转移和隐匿财产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以暴力、威胁、哄闹、冲击等方法阻碍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要主动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充分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的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通告发出后,法院干警立即行动,深入辖区居民聚集区、各乡镇、公示栏及银行、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发放、张贴通告,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攻势,同时,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向刚察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970-88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