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脱贫攻坚在全国层面实现“四个率先”

04.11.2018  14:33

  在全国率先推行民政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在全国率先推行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在全国率先开通“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热线”,较早推行金融主办行制度,在全国率先为基层360乡镇配备专兼职扶贫干事。近日,记者从省扶贫局了解到,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基础工作,目前已在全国层面实现“四个率先”,脱贫保障务实有力,攻坚基础得到全面夯实。

  在全国率先推行民政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15年,精准识别全省贫困人口16万户、52万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多轮次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扣好脱贫攻坚“第一颗扣子”。在全国率先推行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赋予贫困地区更多的自主权。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1.5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1.95%。

  在全国率先开通“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热线”,较早推行金融主办行制度,大力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累计落实扶贫再贷款及“530”小额信贷34.3亿元,贫困户户贷率达到57.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同时,在全国率先为基层360乡镇配备专兼职扶贫干事,累计抽调400余名懂项目、会审计、熟悉农牧工作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扶贫系统,先后两批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1.49万名,脱贫攻坚队伍力量得到有力加强。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心系扶贫,勇挑重担、创新有为,积极践行高原脱贫攻坚精神。2013年以来,我省共有海南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规划财务科、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等8个集体,胡进胜、秦海生、马锁安、李玉兰、黄振荣等14名个人荣获国家级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表彰。(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