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情况推进督察工作的通知

24.05.2016  18:11

各市、州扶贫局,省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拟在6月上旬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形势分析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为确保“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到实处、易地搬迁政策不走偏,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和省直相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一)各县精准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详见提纲)

(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扶贫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详见提纲)

二、督察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省直相关部门全面组织自查;省扶贫局和各市州扶贫局对39个县开展实地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直相关部门开展督察。督察主要采取“查、看、听、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即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大数据平台建设内容、挂图作战等。看,即实地查看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情况和效果。听,即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暗访,听取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贫困户、驻村干部等人员对脱贫措施推进的意见建议。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各县自查5月24至5月29日;行业部门自查5月24日至25日。

(二)督察时间:各县督察5月30日至6月5日;行业部门督察5月26日至27日。

四、分组名单

(一)各县督察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黄南州 

组长:马丰胜

副组长:万玛尖措

组员:办公室1人、黄南州扶贫局1人。

第二组 西宁市

组长:钟海育

副组长:陈红兵

组员:规财处1人、西宁州扶贫局1人。

第三组 海东市

组长:沙德林

副组长:李发远

组员:易地处1人、海东市扶贫局1人。

第四组 果洛州

组长:马正军

副组长:仁内

组员:政法处1人、果洛州扶贫局1人。

第五组 海南州

组长:盛宗毅

副组长:赵凯

组员:监督处1人、海南州扶贫局1人。

第六组 玉树州

组长:李玉勋

副组长:昂文达哇

组员:机关党委1人、玉树州扶贫局1人。

第七组 海北州

组长:张宏成

副组长:李海业

组员:社会处1人、海北州扶贫局1人。

第八组 海西州

组长:马晓锋

副组长:扎西

组员:教育中心1人、海西州扶贫局1人。

(二)相关行业部门督察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 省电力公司、省水利厅 

组长:马丰胜

组员:省委督查室1人、省交通运输厅1人、省扶贫局1人。

第二组 省林业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宁支行

组长:钟海育

组员:省政府督查室1人、省水利厅1人、省扶贫局1人。

第三组 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

组长:沙德林

组员:省卫计委1人、省文化与新闻出版厅1人、省扶贫局1人。

第四组 省民政厅、省人社厅

组长:马正军

组员:省林业厅1人、省住建厅1人、省扶贫局1人。

第五组 省卫计委、省文化与新闻出版厅

组长:盛宗毅

组员:省民政厅1人、省金融办1人、省扶贫局1人。

请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卫计委、省文化与新闻出版厅、省林业厅、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金融办等部门抽调1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督查,人员名单于5月25日12时前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高度重视这次自查督察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接受实地督察的县和省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根据本方案内容做好准备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材料。

(二)坚持问题导向。此次督察以查找问题推进工作主,查找的问题要力求准确详实。对典型问题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按时提交报告。各县和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督查提纲写好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情况,包括脱贫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建议等,提交督察组。各督察组要写好督察报告,于6月7日前报送书面报告,并提供自查报告的电子版。

 

附件:督查提纲

 

联 系 人:张学忠      电话:0971—8244971(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督察提纲

 

一、各县督查内容

(一)精准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

1.市(州)、县(市、区)是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责任制。

2.是否召开脱贫攻坚动员部署会,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

3.是否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开展督查工作。

4.市州、县、乡镇、村是否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

5.是否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现状如何。

(二)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情况

1.“两线合一”精准识别后,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信息是否一致。

2.建档立卡是否做到户有本、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数据录入是否准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3. 是否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是否按照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明确责任人。

4.非贫困村贫困户是否确定帮扶责任人,做到全覆盖。

(三)脱贫攻坚政策落地情况

  1.市州、县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省政府“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细化措施。

2.“八个一批”扶持措施是否做到因户因人制宜。

3. 是否按照贫困村补“短板”需求与行业部门扶贫项目对接,2016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到村项目是否落地。

4.是否有效推进贫困户信用评级授信。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是否增加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16年度扶贫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是否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户。

3.是否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4.是否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5.是否按要求管理和使用互助资金。

(五)扶贫项目推进情况

1.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扶贫项目是否按程序要求立项、审批,启动实施。

2.扶贫项目是否按政策要求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3.扶贫项目是否落实公示公告制度。

4. 是否存在搬迁对象随意调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举债建房等问题。

(六)落实脱贫举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建议。

二、行业部门督查内容

(一)是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责任制。

(二)是否召开脱贫攻坚动员部署会,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

(三)领导干部是否深入联系点和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

(四)行业部门是否全面落实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和责任,是否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

(五)是否对驻村工作队给予大力支持和帮扶工作指导,是否落实对驻村干部关爱激励的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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