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脱贫攻坚战捷报再传 11.6万贫困人口退出刷新成绩单

17.01.2017  21:04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1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脱贫攻坚战首战告捷喜讯。

  2016年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青海时“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精心谋划,精准发力,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圆满完成6个贫困县摘帽、404个贫困村退出、11.6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13.2%下降至10.3%。

   73.4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相当于“十二五”总投入的77%

    7865名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选派到村,实行挂钩扶贫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包“战区”督战

    “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完成

    在全国率先实现扶贫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

    “八个一批”工程实施,19.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下达

    新增贫困人口公益性生态管护员岗位1.45万个

    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成立,现已注册19.5亿元

    多元化投融资平台搭建,金融扶贫主办银行落实扶贫贷款18.4亿元

    在1622个贫困村建立了50万元的互助资助金组织

    贫困村统一制作脱贫攻坚“六张图”,建成省县两级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

    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为94.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4个百分点

    6个贫困县摘帽、404个贫困村退出、11.6万贫困人口脱贫……

  青海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举全省之力,聚全民之智,集中攻坚,合力推进。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以“双组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建强脱贫攻坚“指挥部”。坚持高频率研究部署,高密度督查督导,高规格配强力量,高压力落实责任。一年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召开全省范围的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强化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20余次听取专题汇报,作出指示批示80余次。市(州)、县(区、市)、乡镇全面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逐级组建作战单元,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责任到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攻坚合力全面增强。省人大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将脱贫攻坚纳入监督工作计划,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协围绕“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协商。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召开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脱贫攻坚推进会,提出了“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从青海省情特殊、责任特殊的实际出发,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民族地区平安与振兴、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努力形成攻坚合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西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主动对接,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天津、北京6省市开展对口支援合作交流,就干部选派、人才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具体事宜达成共识,实现两市六州扶贫协作工作全覆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五个一批”政策举措,我省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制定出台了覆盖范围广、综合性强、含金量高的“1+8+10”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明确了精准施策的行动路径。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注重刚性要求与个性化需求的有效衔接,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因地因人施策,靶向治疗。特别是在特色产业和易地搬迁脱贫专项行动中,省委、省政府根据地域贫困程度和脱贫难度,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加大帮扶力度,既落实了政策要求,又体现了制度关怀。如,产业扶贫方面:农区每人补助5400元、牧区每人补助6400元,补助标准之高前所未有。易地搬迁方面:建房补助农区每户8万元,牧区每户9万元,自主搬迁每户10万元,加上配套设施、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每户扶持资金总量都在20万元以上;同时,对9000多户就地无力改造住房的建档立卡户,在享受危改房政策的基础上,西宁、海东每户再补助2万,藏区六州每户再补助3万元。对同步整体搬迁的其他群众农区每户补助4.5万元,牧区每户补助5.5万元,确保应搬尽搬、应改尽改。

  全省把建立协调有效、务实管用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机制,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探索创新,建立精准识别机制。按照习总书记“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找对穷根,明确靶向”的要求,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明确目标任务,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依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采取“五看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6万户、52万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扶贫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建立精准管理机制,统一印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管理手册》,做到每家一册,每户一档。贫困村统一制作脱贫攻坚“六张图”,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实行挂图作战。扎实推进省县两级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系统功能,初步形成了“户有管理手册、村有作战挂图、乡有规范档案、县有数据平台、省有指挥中心”的精准管理格局;建立督查巡查机制。制定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坚持双月通报、季度巡查、半年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的跟踪问效。全年省级层面开展督查和暗访5次,下发督查通报10期,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各类督查700余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省直定点扶贫单位、省直行业部门以及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贫困县脱贫攻坚权重提高至70%,对市(州)和行业部门的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着力用好脱贫攻坚“指挥棒”。去年12月,在县(市、区)自查、市(州)复查的基础上,抽调500余人集中开展了对市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和贫困退出省级抽查验收工作,形成了自下而上、层层评估的考核验收机制;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制定印发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坚持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目的,确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各6项约束性指标,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制定《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暂行办法》,增强脱贫攻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建立惩防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层层签订廉洁责任书,强化廉政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增强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坚持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程跟进监督,始终保持从严监管、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着力统筹财政专项、行业扶贫、地方配套、金融信贷资金、社会帮扶和援青资金,形成了“六位一体”的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入主体作用,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每年增长20%以上。全年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亿元,较上年增长136.8%,是“十二五”总投入的77%。其中,省级财政资金8.44亿元,较上年增长67.3%。市州、县级财政共投入扶贫配套资金7.8亿元,较上年增长3.7倍。省级财政一次注资8.1亿元,在1622个贫困村建立了50万元的互助金组织,有效缓解了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贫困群众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深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整合资金119.5亿元,从制度上构建起“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使用新格局。积极推进金融扶贫,省政府注资29.5亿元,成立了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搭建了多元化投融资平台,大力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落实产业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35.4亿元,打通了农牧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把“硬骨头”一块块啃掉。脱贫攻坚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青海省紧紧扭住“精准”不放松,区分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有力有序推进“八个一批”行动计划,稳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全省坚持把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途径,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特色产业,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共同参与发展、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投入产业扶贫资金9.7亿元,启动实施了33个县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带动16.2万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投入3.5亿元,按照折股量化资产收益模式,实施10个县精准扶贫产业园项目和50个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稳步推进易地搬迁促脱贫。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制定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搬迁与脱贫同步,安居与乐业并重,通过财政扶贫资金补助、融资平台配套、贫困户少量自筹方式,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20万农牧民实施易地搬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4万户、11.89万人。年度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9.1亿元,38个县535个村2.1万户、7.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万户、4.5万人)年度搬迁安置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和工程进度均位居全国前5位;以就业转移促脱贫,让更多贫困人员拿到工资,告别贫困。就业是贫困群众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方式。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拓展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全年完成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1.38万人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1551人次,转移就业4.2万人。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1165个,实现劳务收入1.78亿元,人均增收4238元。积极打造拉面经济、金秋采棉、枸杞采摘等传统劳务品牌,扩大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安排创业项目担保金4000万元,开展“青春创业行动”,扶持贫困地区6700名青年创业就业。投入4054万元,实施职业教育和贫困大学资助项目,受益人数分别达到4430人、5452人;资产收益促脱贫方面,对产业选择难和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园和旅游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机制,将产业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加财产性收入,收益贫困群众达到2.71万户、9.3万人。目前,扶贫产业园项目和旅游扶贫项目已分别带动贫困群众5037户、1.81万人和5320户、1.72万人;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都是我省当前的重要任务,我省以生态保护促脱贫,让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胜利会师,结合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大政策提标扩面,加大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设置力度,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服务脱贫。“十二五”末,全省共设立并扩大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11.7万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370户、4370人。“十三五”期间,结合生态脱贫,计划设置生态公益管护岗位4.31万个,2016年新增贫困人口公益性生态管护员岗位1.51万个,贫困群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达到1.93万个,年人均增收2.16万元。“十三五”末,全省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将达16.01万个;治贫先治愚,全省加大教育脱贫力度,切实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投入财政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了藏区六州全部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子女15年免费教育。落实面向贫困地区高校招生计划260名,医学、双语教师专业免费定向生计划240名;医疗保障和救助促脱贫。青海省全额资助贫困家庭参加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行动,全面落实“一免七减”政策,累计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550万元;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345例,资助实施先心病患儿177例。出台包虫病预防和治疗政策措施,制定了《青海省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力争到2020年,全省包虫病流行得到基本控制,70%以上的县人群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且犬感染率在5%以下;今年包虫病患者实施药物治疗1134例,手术治疗440例,发放手术费补助302万元。开展临时和医疗救助13.5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3.3亿元。建成贫困村卫生室86个;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我省出台社会保障兜底政策促脱贫,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实现整体脱贫。对农牧区12万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按照年人均2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对11万原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29万新增低保对象,按照年人均2016元、400元标准给予分档生活补助,并根据条件扶持发展适宜的产业,最大限度激发内生动力。

  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是贫困地区最大的短板,我省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多方联动,协同作战,大力推进十个行业扶贫专项行动,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破除贫困地区发展制约瓶颈。全年投入行业扶贫资金65亿元。新改建乡村公路5900公里,修建便民桥(涵)200座;完成2.1万户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启动实施312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61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工程、151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项目、10个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2.05万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范围,落实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政策,为贫困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1.33万人,实现就业、从业的残疾人达到4.33万人。

  全省铺设精准滴灌“输水管”,脱贫攻坚战首战告捷,扶贫干部和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在战斗中锤炼出一支响当当的队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包“战区”督战,8位省级领导分包8个市州,39名省级领导定点联系39个贫困县,实行重点督导。全省共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1310个,坚持每年2至3次蹲点调研,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省委组织部开展了大规模“下基层走千村、抓党建促脱贫”调研活动,以夯实基层党建助推脱贫攻坚,收到了明显成效;建立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7865名,实行挂钩扶贫,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省市县单位与贫困村“一联”、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和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治穷治弱治乱“三治”并举的工作机制。13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2亿元,较上年增长近6倍。全省2500家省市县级定点扶贫单位与1824个“三类村”建立帮扶对子,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超过10亿元。大力推进党员干部结对认亲活动,10.9万名党员干部与15.4万户贫困户结对认亲,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发展扶贫产业;健全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全省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帮扶行动,全省247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300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已落实帮扶资金约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