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八节“我们很温暖”

28.01.2015  19:06



村民排队领钱




将案件款送到村民家中




领到钱的农民喜笑颜开


        1月27日是腊八节,天气格外寒冷。在互助县台子乡阿士记村委门前的广场上,棉衣裹身的村民们手里数着钱,脸上挂着笑,相互问道,老党,你领了几千,哎,尕王,你领了多少,下午买点面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是互助县法院的法官为该村党国满等23人发放土地流转案款的现场。村民老葛边数钱边对旁边的人说:“现在的工作人也辛苦,这么冷的天,给我们把钱要上还送到家门口,这是给老百姓送过年的大礼来了,今天是腊八节,我们感到很温暖。

        2013年3月,原告党国满等人与被告经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约定被告租用原告位于台子乡阿士记村第七档处59.547亩的耕地,用于种植树苗。租赁期为201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并约定每年每亩的租金为1000元,并于每年3月1日前付清。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内,被告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原告支付年租金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2013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5日的租金被告已经支付,但2014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的租金经原告等人经多次索要无果,现原告等人起诉要求被告支付2014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的租金共计59547元及违约金64445.63元,共计123992.63元。并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恢复耕地原状。

        今年1月5日,法官来到该村,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刘永顺于2015年1月20日前给付原告党国满等人土地租金共计59547元,原告放弃对违约金的主张。并且约定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于2015年4月1日前将耕地恢复原状。

      案件到了履行期限后,法官及时督促被告履行义务,并且做了大量执行工作,被告也积极配合执行,一次性交清了案件款。为了尽快将钱发放到农民手中,法官们再次来到该村,采取上门发放与集中发放,利用一上午时间将钱全部发放到23名农民手中。

      在村民党明的家中,他拉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这么冷的天,你们把钱亲自送到我们农民群众的家中,这是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我们的心中,为我们老百姓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送了个大礼包”。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