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自动售货设备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畴

14.12.2016  13:05

  青海新闻网讯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省城的一些街道边,出现了不少食品自动售货机,这些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归谁管?12月12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两证合一”工作中,我省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规范,“自动售货设备”等被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畴。

  今年3月11日,西宁市城西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局发出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此,沿用多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被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目前全省8个市(州),已发出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14313份。其中:食品销售经营8752户,餐饮服务经营5052户、单位食堂509户。

  我省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规范,将“网络经营”“中央厨房”“配送单位”“自动售货设备”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畴。特别是将原商场、超市和临街铺面的现制现售等“三小行业”食品经营小作坊纳入到行政许可和监管范畴(餐饮监管),有效化解食品安全许可和监管的风险。把许可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既压实监管责任,又明晰权利义务,使许可、服务、监管、执法全方位透明化。

  同时,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取消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减少了职能交叉、统一了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