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税局层层递进步步为“营”

18.04.2016  17:56
      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营改增任务后,新疆自治区国税局随即集全系统之力打响了改革“攻坚战”。尽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但靠着从机关到基层的齐心协力、默契配合,各项工作忙而不乱、步步为“”。在顺利完成两税对接等前期准备后,该局正深度开展辅导培训、环境搭建、政策研究等工作,营改增真正进入了“关键期”。
  重新梳理工作明确要求。深入学习李克强总理调研讲话精神后,新疆国税局在梳理、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制作了营改增任务分解表,将全部任务明确在图上标注,要求日事日清、日事日毕,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形成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在改革全程中,实行一天一跟进,一天一督导,一天一比对,一天一总结,一切工作都紧盯三个时间节点,即4月30日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5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6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成功申报。
  层层递进开展系统培训。辅导培训方面“动作不断”:3月30日,营改增师资培训班开课,来自全疆23个地州的250名业务骨干率先参训。4月1日,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征管业务衔接视频培训,为各地国税局事项调查岗、信息采集岗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征管衔接关键任务。4月6日至8日,全系统业务干部集体参加了总局视频培训,就营改增政策规定进行了学习,实现了内部培训“一杆到底、一步到位”。
  分类分层抓好纳税人辅导。新疆国税局将充分发挥基层骨干师资作用,自4月中旬起,重点抓好县级国税局面向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培训将采取分级分类原则,纳税人数量较多的县市局,计划对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分别进行培训;对纳税人数量较少的县市局,可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并培训。除网络发票、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的培训需结合过渡期和软件调整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外,其他纳税人培训工作将于4月底前全部结束。
  确保二手房交易政策落地。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后,新疆国、地税随即召开碰头会议,就二手房、房屋租赁委托代征等问题达成共识。新疆国税局还与自治区住建厅加强沟通,初步了解行业经营情况,开展营改增税收收入测算。在此基础上,该局下发《关于做好二手房交易征税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提前做好二手房交易原征税地点、征收方式等的摸底调查工作,为办税服务比较复杂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全力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1日,举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座谈会,国税机关向纳税人承诺,认真落实好“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编印维语、汉语版营改增宣传资料30万份,向全疆试点纳税人发放。对接《新疆日报》,开设“税务之窗”专栏,重点展示基层改革进展。阿克苏市、麦盖提县、伊宁县等基层国税局也结合试点纳税人特点,发挥“杏花节”、少数民族文化等新疆地域特色,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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