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109国道至宝库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1.06.2014  12:55
   

 

青海 格尔木109国道至宝库村公路 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青海省公路局 青公农 [2014]16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格尔木市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格尔木市交通局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 格尔木 109 国道至宝库村公路工程 ,路线全长 3.406 公里。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4年7月15日 2014 10 31 日,监理服务期 2014年7月15日 2014 11 30 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负责监理内容如下:

项目

名称

施工

标段

桩号

里程(Km)

公路

等级

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

工期

109线至宝库村公路

A

K0+000-K3+400.854

(含中桥37.04m/1座)

3.406

三级

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4cm沥青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5cm天然砂砾垫层]、中桥、涵洞及其他工程

2014年7月15日

2014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在海拔2800米以上地区须成功的累计完成过三级及以上10公里及以上沥青砼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业绩。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在青海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 2014 6 11 日至 2014 6 1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六楼604室)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招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7 3 10 00 分,投标人应于 10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qhzbtb.gov.cn ;《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 www.qhei.gov.cn ;《青海交通门户网》网址: www.qhjt.gov.cn ;《青海省公路局》网址: www.qhsglj.com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格尔木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 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 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                      地          址: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   816000                        邮 政 编 码:             810001           

联 系 人:   张曙光                        联  系        人:             荔继华           

     电         话: 13709793560               电    话:     0971-615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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