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农牧民朋友们:
你们好!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我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完善农牧区生产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农牧区改革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稳步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维护农牧民财产权益,增加农牧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牧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省委、省政府已部署启动了全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以保护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把农牧区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农牧民享受集体分红等权益的法定凭证。通过改革,建立起广大农牧民对村集体资产共同管理、共享收益的新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进一步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项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事关大家的切身利益,需要你们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精神,增强集体观念和发展意识,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并相互转告外出务工经商的亲朋邻里,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广大农牧民朋友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我省的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定能够按期完成,取得圆满成功。让广大农牧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两个方面都有获得感,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祝广大农牧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美满、阖家幸福!
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