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节日病”省纪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违纪红线

25.01.2016  12:12

   春节将至,我们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网站上,如期看到了关于严肃两节纪律的通知。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已经成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明纪律的常态,也让广大领导干部看到了“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全天都带电”已经常态化了。

  针对“节日病”,省纪委在2015年12月28日下发《关于严明纪律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远离违纪红线。要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强调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确保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