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状告俩媒体侵犯名誉权

31.10.2014  12:39
核心提示:因被报道“携美女回公寓”,英达近日起诉报道方凤凰网和南都娱乐周刊,要求被告删除相关不实报道,赔偿损失24万余元。英达诉称,10月12日晚,广州南都周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名为“预告·英达携

因被报道“携美女回公寓”,英达近日起诉报道方凤凰网和南都娱乐周刊,要求被告删除相关不实报道,赔偿损失24万余元。

英达诉称,10月12日晚,广州南都周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名为“预告·英达携美女同回公寓”的微博,内容为“曾与前妻宋丹丹公开交恶的英达,近年表现得爱妻爱子,作品不多却搬了新宅添了豪车,妻子梁欢和儿子英如镝长居美国。没想到记者近日却目击留守北京的英达携神秘美女酒店喝咖啡,并返回公寓过夜,而据了解英达也没离婚,究竟怎么回事?周一揭晓。”10月14日上午,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凤凰网上直接发布名为“宋丹丹前夫英达被曝带神秘女友回公寓过夜”的视频信息。

英达称,其近期为导演一部新戏一直生活在剧组,上述一说纯属子虚乌有。他认为,二被告未经调查核实,仅凭主观臆断,虚构事实,散布诋毁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极大损害了其公众形象,使社会公众产生重大误解,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二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英达要求二被告删除新浪微博和视频信息,并发表致歉声明,同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共计24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海淀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