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委13届89次常委会精神

22.05.2015  12:49
  5月18日,西宁市市委13届89次常委会听取了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市食药监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3届89次常委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议强调,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努力在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取得新进展。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责。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局系统“三基”建设,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小餐饮”专项整治和“小餐饮便民服务街区”及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快改革完善监管体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完善西宁市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改革要求,整合监管资源,改善执法条件,提升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建章立制,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用制度为执法工作定好规矩,划出红线,明确底线,树立“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督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法规制权,真正把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都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四是进一步加强责任监管,落实责任追究。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体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依法行使职权,并通过考核、问责、群众评议等方式,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运行。五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技术水平,推动监检结合。必须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现代化手段监管,巩固扩大国家西部零售药店电子监管工作成果,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实行电子监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快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建设步伐,提倡政府购买服务,依靠科技创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六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坚持群众路线,支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拓宽公众举报渠道,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置于多层面、多角度、广覆盖的全民共治监管网络之下,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