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拜会国家药监局领导

05.03.2019  01:50

3月1日,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东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专程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工作。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听取汇报并对青海药品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李晓东首先转达了副省长匡湧和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对国家局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省药品安全工作的谢意,简要汇报了全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表示将遵循“四个最严”重大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政策落实年”主题,除不折不扣抓好国家药监局安排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外,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扶持和促进中藏药发展,加快推进地方藏药材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中藏药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医共体内调剂使用,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抓紧牵头起草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好年内拟颁布的《疫苗管理法》;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加大“两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检查力度,着力整治流通使用领域突出问题;夯实基础保障,加强技术审评、检验检测能力和检查员队伍建设;抓好各方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社会共治。
      李晓东还就青海药品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作了汇报,恳请国家药监局在扶持和促进民族药发展、放宽对民族药院内制剂注册和备案上予以政策倾斜;参照援藏援疆模式,依托国家培训机构,加大青海药监人才教育培训,以及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面给予帮助支持。
      李利书记对青海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青海药品监管部门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药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全面部署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任务突出,尤其是在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了有效可行的措施,既全面贯彻了全国药监工作会议精神,又切合青海实际。对我省提出的需国家局帮助支持的意见建议,表示将给予大力支持,现场安排综合司负责同志尽快协调相关司局研究提出意见。
      李利强调,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保障药品安全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基本的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严谨的技术问题。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努力担当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要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始终把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作为头等大事、最根本的职责,加强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要以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为镜鉴,树立“没有危机感却在危机中”的意识,不断提升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应急处置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这次机构改革虽然省以下没有单独设立药监部门,但不能因此而弱化药品监管,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制下的药品监管模式,利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保留好、扩充好市州县一级的药品监管力量,在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过程中,做好监管职责衔接,加强药品执法力量,确保监管不断档、不空位、不留死角,全面保障基层药品安全。 三要促进民族药高质量发展 。医药产业作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除了具有政治属性、民生属性、社会属性,还具有其特殊的经济属性,既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青海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老百姓对民族药还是有认同感,可在民族药发展上作一些有益探索,充分挖掘利用好民族药的潜力,进一步提升民族药品质,以医药产业的提质增效,助推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药监部门集审批权、检查权、处罚权于一身,被围猎的风险较大。全国药监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家人,腐败是药品安全的天敌,不论哪一级出现重大腐败案件,必然会对全系统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降低人民群众对全国药品监管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监管工作和药监队伍“两个安全”。
      李晓东一行还分别与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药品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监管司、化妆品监管司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