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美丽的城市被划上“伤疤”

05.05.2017  12:04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刘瑜

  

  路边一公共厕所的LED灯和玻璃都被损坏,致使公厕无法使用。唐剑摄

  七一路中间的隔离带被人为扳开,成为一些懒人通行的“人行道”。唐剑摄

   公共设施的美观整洁,是一座城市的标尺和形象。为提升城市品位和服务,近年来,西宁市加大了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了一些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这些设施为百姓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一些对待公共设施“不和谐”的行为,使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也折射出了部分市民的道德水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单要求公共基础设施等硬件要达标,对人们的文明举止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爱护公共设施也是增强文明意识中的一项内容。

  眼下,正是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广场、公园人流量大增,人们在欣赏美景的同时,在我们城市的一些角落,一些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让城市的色彩有些暗淡。记者在不少公共场所看到,有的健身器材因人为破坏“缺手少腿”;有的护栏被扳变形;有的果皮箱“内胆桶”不知去向……这让我们美丽的城市被划上了一道道的“伤疤”。破坏公共设施不仅不文明,而且还要负法律责任。

  现场一:公共卫生间的门被砸坏

  【地点】五四西路小岛基地旁边

  【记者目击】五四西路小岛基地旁边的免费公厕,门上的磨砂玻璃被人砸碎,显示有人、无人的LED显示屏也被损坏无法显示。这所免费公厕的“年龄”并不大,墙壁还很新,但已经被人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公厕周围一商铺老板说,公厕的门应该是近两天晚上被人砸坏的,相关部门还未来得及修补。

  【市民感言】“政府修建这么多公厕,免费为市民提供便利,可是偏偏有些人就要去恶意破坏它,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市民利益,同时也损坏了城市形象。”市民白女士说。

  现场二:果皮箱“内胆桶”不知去向

  【地点】互助路人行道

  【记者目击】互助路人行道边的果皮箱箱门敞开着,箱内的“内胆桶”不知去向。行人将垃圾扔进果皮箱后,垃圾还是掉到了地上。原本环卫工人清理时只需将“内胆桶”中的垃圾直接倒进垃圾车运走,但现在要将地上的垃圾重新清扫后装进垃圾车。

  【市民感言】“果皮箱摆在人行道上是为了避免大家乱丢垃圾,爱护环境卫生,“内胆桶”被拿走,果皮箱就形同虚设了。”市民马先生说。

  现场三:健身器材被破坏

  【地点】西宁体育馆背后

  【记者目击】面对暴力使用,很多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不堪重负。西宁体育馆背后的健身器材很多都被破坏,一些铁杆已扭曲变形,无法正常使用。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有人用铁丝进行了固定,但是看上去并不牢靠,存在安全隐患。

  【市民感言】“每个健身器材旁边都有使用方法标识牌,健身器材虽然是用来强身健体的,但也不能野蛮使用。”市民小张说。

  现场四:马路隔离栏被扳变形

  【地点】七一路、昆仑西路

  【记者目击】很多市民为了横穿马路,完全不顾及马路中间的隔离栏、绿化带。随意践踏绿化带、翻越隔离栏,有的甚至不惜将隔离栏间的两根钢筋扳出一个“洞”方便穿越。七一路武警医院附近马路中间的隔离栏被横穿马路的行人扳得严重变形。

  【市民感言】“大家每天都在手机里比赛,看谁走路多,但偏偏不愿意多走两步路过天桥,能把隔离栏扳成这样肯定是使用工具蓄意破坏的。”市民赵女士说。

  记者点评:

  公共设施为何屡招破坏?

  看到这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相信大家都会感到心痛。公共设施是为服务公众而设置的,破坏公共设施,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公共设施是每个城市都必不可少的硬件,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晚报在此呼吁:希望大家爱护这些公共设施,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要相互监督,共同来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为西宁营造整洁、美好的城市形象,从规范自身的行为开始,自觉地制止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起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从法律上讲,破坏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觉保护公共设施,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市民文明形象。守住公德,方能共享来之不易的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