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贪千杯醉 饮酒勿驾车

30.08.2019  14:51




        8月29日,甘德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才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为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让干警更直观地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以本案为例,加强了干警严控酒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驾车理念。

        本案被告人才某系甘德县某校临聘教师,工作不到一年,只因自己  “一时贪杯”,醉酒驾驶汽车,造成三辆车受损,最终被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庭审现场,被告人才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9年5月18日上午,才某在与几个朋友饮酒后,驾驶其朋友的一辆小型轿车回家,在回家途中与别人停放的两辆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辆车受损,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才某逃逸。随后,交警将才某的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被告人才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63.5  mg/100ml,属醉酒驾驶。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某对判决结果无异议,表示对自己的酒驾行为非常懊悔,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向在院干警就“酒驾入刑”相关刑法规定作了解释说明,从醉酒驾驶的危害及驾驶人的心理等方面作了讲解。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醉驾入刑”意味着醉酒驾驶就是犯罪,不论有无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危害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醉酒驾驶除了驾驶人面临着法律惩处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承受身体伤痛,驾驶员要蒙受经济损失,带来的是一个家庭、两个家庭、甚至是几个家庭的悲惨命运。审判法官再次警示大家,莫贪千杯醉,饮酒勿驾车。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严守交通法规,不触碰法律底线。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