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获批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16.03.2018  04:41

 

  近日,国家能源局批复支持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并同意将青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在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产业政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这是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经验,为全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借鉴。

  我省是全国太阳能、水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条件优越。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求对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做好规划和布局”的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制定了海西、海南基地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了《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电源配置规划》等,确保了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使国家重要新型能源产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全面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