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02.01.2019  16:31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 为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司法部要求,省司法厅对我省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的范围是省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此次清理始终坚持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通过组织各地区和部门集中清理,共清理出政府规章7件,其中已废止1件,拟废止3件,拟修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已废止34件,已修改3件,拟废止16件,拟修改16件。通过此次清理,打破了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和“旋转门”,有利于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制度源头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红头文件”精减至3005件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政府
全省“红头文件”精减至30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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