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规定专项会议

26.07.2018  13:14







        7月20日下午,民和县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规定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卜作民主持,在家院领导和全体员额法官参会。

        会议首先,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的若干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全省法院2018年6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情况的通报》等文件。

        随后,副院长卜作民同志结合上述文件中的规定和通报中的数据分析,就如何在民和法院切实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贯彻落实做了五点强调:一是思想上要认识到位。司法改革是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抓手,成败在于各项改革的落实,要加强态度,提高认识。二是落实上要执行到位。必须坚决落实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制度,要推进各项工作,尤其是文件中的政策及我院各项政策都要执行到位。三是责任上要尽职到位。司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定要绷紧这根弦,把职责尽好、尽到位。四是监管上要履职到位。随着权力下放,各项监管更要履职到位。分管领导不能做“甩手掌柜”,要继续履行好监管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更要加强各项监督职责,大胆监督;审判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绩效通报,监督管理审判绩效。五是重视信息化应用工作。要求全体法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内涵,明确信息化手段能够带来的巨大收益,解决“不想用”的问题,并把信息化应用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从制度上推进信息化建设迈上更高水平。全体员额法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头赶上,确保全院审判质效争先晋位、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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