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强调让纪律和规矩成为法官的“护身符”
董开军院长指出,2015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扎紧廉政制度的篱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加大执法执纪监督力度,持续整治司法不正之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董开军强调,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董开军要求要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之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的分解、传导、落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协助落实部门,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廉洁司法,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严格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常念“紧箍咒”,注重加强党规党纪经常性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纪律规矩成为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护身符”。
要强化工作的针对性。把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和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精神,做到入脑入心。认真总结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高风险领域和环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常态化监管。强化监督措施,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干部人事任免都要召开党组会或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严格执行条规禁令,加强对法院干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治党不严的党组织、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责。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自我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保障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