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批准设立

24.02.2017  22:42

      2月7日,记者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获悉,我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由文化部批准设立,这是继热贡文化、格萨尔文化(果洛)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在我省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至此,我省传统意义上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已全面纳入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范畴。目前,文化部在全国共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我省占3个,成为全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最多的省份。

      据了解,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以玉树市为核心保护区,以称多、治多、囊谦、杂多、曲麻莱五县为重点保护区,以玉树市为中心的三江源流域、草原地带为保护空间,以玉树藏族人民创造和秉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内容,以代表性传承人和传承群体为传承主体。保护区设立后,通过深入调查和建档、建立玉树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完善传承机制、加强传承人和传承团体的保护,对“”“”“”等传统舞蹈、音乐类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囊谦黑陶、石刻、藏娘唐卡、藏医药炮制等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类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确立若干依托自然环境、物质载体进行整体性保护的文化空间,健全完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设施等措施,对保护实验区内的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和利用,最终实现保护区“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

      设立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加强玉树州民族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提高各类非遗项目的传承水平,推动玉树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三江源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和谐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将会同玉树州积极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确定重点保护项目及基层非遗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为保护区建设起好步、开好局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青海日报》20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