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领导就2015年青海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作出批示

17.06.2016  19:23

省政府领导就2015年青海法院行政案件

司法审查报告作出批示

 

近日,省长郝鹏就省法院《2015年度青海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省法院的‘审查报告’反映出我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请法制办牵头督促各地整改,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高华副省长就贯彻落实郝鹏省长批示精神,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也做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

自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我省行政诉讼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2015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89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上升70.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得到了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

2015年我省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案件收案上升,各地区收案不均衡(西宁、海东收案较多,占全省百分之七十以上),行政争议领域逐年扩大,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以非判决方式结案逐年上升,行政赔偿案件增加等特点。

审查报告分析了行政执法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些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依法履职观念应予加强,对行政复议功能认识有待加强,应诉能力需要提升。

审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法治考评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改进的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