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行政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二次会议

11.09.2018  16:46

    

    8月29日,青海行政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以“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为主题,重点讨论研究《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三方的沟通协调,细化三方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努力缩小分歧,增进共识,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满志方、省人社厅副厅长聂殿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单位的同志从具体工作实践的角度,就“工伤认定”工作发表了意见和看法。省政府法制办和西宁市、海东市政府法制办,省人社厅和西宁市、海东市人社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西宁市、海东市中级法院及部分县(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的相关同志约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满志方副院长指出,自2015年以来,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行政机关败诉率在不断上升,主要问题存在于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当、适用法律错误、调查取证不严谨、出庭应诉不积极、未在法定期限内举证等五个方面,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应当准确把握司法裁判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和平等对待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关系、正确处理行使司法审查职能与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关系,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释明和告知工作,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聂殿光副厅长认为,当前随着工伤待遇不断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数量不断加剧,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和视同认定工伤的10种情形中,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三个部门存在认识和尺度把握上不一致,联席会议制度能够有效减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分歧,达成共识,使工伤认定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让职工放心、社会满意。

    孙青海副主任强调,联席会搭建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的平台,有利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特别是自去年建立青海省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来,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正在有序行成,工作合力正在不断汇聚。为了充分保障此次会议成果,会后还应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将会议成果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要尽快建立完善与本级法院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高度重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努力搭建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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