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监管职责清单

21.03.2016  20:17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18号),明确青海省“先照后证”改革后相关审批项目监管职责清单233项,其中涉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后置审批项目6项(详见附表),从2016年3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2月22日。现摘录如下,请各监管单位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青海省“先照后证”改革后相关审批项目监管职责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