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隆重表彰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126个单位和163名个人上榜

08.12.2017  11:39

  12月7日,我省隆重表彰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共有126个单位和163名个人登上荣誉榜,获得荣誉称号。此次表彰旨在弘扬正气,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据了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四个转变”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新要求,坚持一手抓保安全、保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关键举措落实,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下力气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经省综治委、省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西宁市综治办等126个单位“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车向贤等163名同志“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对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海东市综治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行委综治办、省委政法委维稳工作处和先进工作者任全邦、公巴、王明霞予以表彰奖励。(王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