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被确定为 青海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

06.03.2017  20:35


在2月28日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省工商局被青海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并予授牌。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2016年,省深入推进依法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由省法制办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审查、资料评查、指标核对、实地核查和评估验收等方式对创建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单位被确定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

省工商局作为首批参加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主动进位,以职权法定、责任明晰、程序公开、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为目标,以法治建设评价为手段,督促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通过持续开展法治建设评价,推动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升,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同时,主动把法治建设的各项举措作为硬要求、硬约束,逐渐内化为行动自觉,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法治水平,有力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省工商局将进一步探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方式,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切实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