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东区差评制抓实干部平时考核

31.03.2016  10:24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城东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自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治党管党试点工作以来,不断结合实际出实招、建机制,于近日研究制定出台了《城东区党员干部差评制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差评制抓实党员干部的平时考核。

  抓早抓小,突出“治病救人”:差评注重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平时表现,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突出问题导向,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尚未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反向评定,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给予提醒纠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完善机制,创新差评方式:差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用分级评定的方式组织实施。体现注重平时、广泛参与、把握节点的特点,考核与监督并举,主要依据平时考核、群众监督、党员评议、干部互评、检查评比、年度考核等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多管齐下,注重结果运用:被列为差评对象,将通过谈话提醒、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组织调整等进行处理。形成常态下的“勤浇树”。党员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在宽严相济“正歪树”。对情节轻微不构成追究纪律处分责任的,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及时处理纠偏。同时,坚决规避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违纪必究“治病树”。对在差评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或问题,实行“零容忍”,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