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举办仲裁案件交流座谈会

01.03.2019  02:50




        2月22日,针对近期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西宁中院审判监督庭与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王文英副秘书长一行进行了座谈,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过程中,西宁中院审判监督庭李忠炜庭长将近期审理撤销商事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仲裁委同仁进行了介绍。随后,审理撤裁案件的承办人分别就仲裁案件个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并对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案件质量、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指导意见。 

        李忠炜庭长强调,对商事案件的仲裁,是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个主要渠道,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相对自主的平台。仲裁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也关乎法院撤裁案件的收案数量。本院在审理撤销仲裁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案件实体部分存在瑕疵,鉴于审理仲裁案件的特殊性,法院无法处理涉案实体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座谈,仲裁委员会加强对仲裁案件审理过的监督,提升仲裁案件裁决质量,有效维护仲裁案件公信力。

        座谈中,王文英副秘书长表示西宁中院在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很多经验和做法对仲裁委深有启发,近年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减少,归功于不断完善的与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同时,对西宁中院提出的仲裁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予以及时改正。今后,将仲裁案件的沟通协调将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不定期进行个案交流,将互动交流办案变为常态化。就办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仲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及时与市中院审判监督庭保持沟通联系,提高案件裁决质量。

        西宁中院通过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提高仲裁庭的办案水平,有效的维护了仲裁案件的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仲裁机构的认知度,进而分流民商事案件,努力开拓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渠道。推进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最大程度的发挥仲裁制度的重要作用。做好民事诉讼与仲裁和解、调解的衔接工作,形成和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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