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以示范区创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

04.03.2016  18:06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西宁市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西宁全市总人口229.0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有58.81万人,主要为回、藏、土、蒙古、撒拉等民族。西宁市有少数民族自治县1个,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族乡6个,其中,藏族乡4个,回族乡2个;城东区为回族聚居区。

  作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会城市,西宁的城市民族工作地位重要、特色鲜明。近几年来,西宁市民宗委根据党中央和青海省委对民族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针对全市民族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创建活动引领,‘三基’建设支撑,宗教管理助力,服务扶持推动”的措施,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2013年,青海省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列为全省“三区”建设战略的重要任务。此后,西宁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列为全市最重要的战略任务之一,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均抽调专人成立创建办公室,市、区(县)按辖区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创建工作经费,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创建活动。

  在创建示范区活动中,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寺院、进医院、进企业”的“七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进行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近两年来,西宁共打造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98个,受到国务院和省市表彰的模范集体46个、先进个人68名。

  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西宁市民宗委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采取建立台帐、领导包案、限时调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对藏独、疆独等分裂势力渗透破坏进行严密防范,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好局面。

  基层基础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支撑,做好社区民族工作至关重要。为此,西宁以社区为重点,大力开展以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

  在基层组织方面,着力充实民族工作力量,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配备专门的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占多数的社区,原则上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社区党组书记或主任,并主抓民族团结工作。

  基础工作方面,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对少数民族人口建档立卡,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建立民族工作站,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成立民族团结理事会,开通少数民族服务“爱心热线”,做到民族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基本能力方面,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聚居社区配备双语干部,对社区民族工作干部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在加强寺院管理方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通过向藏传佛教寺院派驻寺干部、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十星寺院”评比等活动,抓好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

  同时,将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办公经费和民管会主任工作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不断改善寺院条件,切实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增强宗教人员向心力和凝聚力。

  为更好地为少数民族融入城市创造基础条件,西宁着力抓好海湖新区和城南新区建设,大力发展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贸民品产业和服务业。近年来,共落实各类项目500多项,扶持民贸民品企业29家。西宁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快少数民族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充分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西宁市在有条件的服务窗口单位,建立少数民族服务岗,组织力量深入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宾馆、医院等窗口行业和单位例行检查,防止歧视少数民族的事件发生。

  如今,在西宁,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顺、民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