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六个一”助推基层法治建设升级

07.06.2016  23:43
西宁晚报

  建设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使之成为广大民众开展读书活动、接受法治教育的“充电站”;

  建立一个法治宣传长廊或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以案说法、释法、明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感染力;

  建立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使之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和新型的法治宣传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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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关于推进“三基”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建设一批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优势互补、便捷有效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阵地,2015年以来,西宁市在行政村、社区、寺院开展“六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影响力、渗透力、说服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12315”总目标、开启“幸福西宁”新征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均衡推进

  确保“六个一”落到实处

  【主要做法】各县区按照“六个一”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县区实际,加大了人、财、物保障力度,确保了“六个一”各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对内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系统资源,对外大力加强与文化、民政、统战、民宗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寺院社会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本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加大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打造集法治宣传书架、法治宣传长廊或橱窗、电子显示屏、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和法治联络员为一体的“六个一”工程。

  【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在村(社区)、寺院建成法治宣传书架1100个、法治宣传长廊(橱窗)923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195个,142名律师、1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515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48%。打造了东关清真大寺、马坊东社区、陈家窑村、国际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建设“六个一”品牌工程,为推进“六个一”工程树立了样板、积累了经验、夯实了基础。

  把握关键

  让“六个一”在基层呈现亮点

  【主要做法】各县区把“六个一”工程作为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在建设上做文章,在管理上下功夫,在服务上见成效。利用村(社区)、寺院现有图书室,通过单独配置书柜、增设法治书架、配备相关法律书籍等形式,丰富法治宣传书架内涵。在醒目位置设立法治宣传长廊或宣传橱窗、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定期展出或播放图文并茂的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与村(社区)、寺院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取得成效】城东区投资60万元分别在国际村社区等9处设置了不锈钢法治宣传栏,在杨家庄清真寺等10处安置了LED法治宣传显示屏,积极协调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建立法律图书室10处。城中区在陈家窑、总南等8个村,二机社区、南山西社区等14个社区和法幢寺1个寺院建成“六个一”达标村、社区和寺院。大通县在东峡镇广惠寺、国家级3A级景区鹞子沟旅游景区、老虎沟村设立了农村法治文化游廊、法治宣传栏、宣传牌。

  做实项目

  推动“六个一”深入开展

  【主要做法】按照“建阵地、重实效、树样板”的思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宣传与法治文化相渗透,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相统一,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六个一”深入开展。各县区秉承“干一项工程、成就一件精品”的建设理念,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全面提升“六个一”工程建设品质。

  【取得成效】通过强化载体建设,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融入村(社区)、寺院的公共文化服务范畴,使群众在身边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法治文化产品,做到了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定点到法律服务室值班,让村(居)民切实感受到政府对百姓法治需求的关注,打通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个一”融入百姓生活中

  在行政村、社区、寺院建立一个法治宣传书架、一个法治宣传长廊或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一个法律服务室(窗口)、聘请一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治联络员。

  法治宣传书架

  市民学法的“充电站”

  根据村(社区)、寺院现有图书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为每个村、社区、寺院配备书柜和法律书籍,从实际需求出发配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使法治宣传书架成为广大民众开展读书活动、接受法治教育的“充电站”。

  法治宣传长廊

  市民走进法治的“新驿站”

  在村(社区)、寺院设置规模适宜的法治宣传长廊或宣传橱窗,通过定期展出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内容,通俗易懂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宣传内容可涉及法治人物典故、法治成语故事、法治典型案例、法治漫画、法治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标语口号、教你如何打官司、依法信访等,运用基层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释法、明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感染力。

  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

  市民了解法治的“新窗口”

  在村(社区)、寺院醒目位置建立大小不等的LED户外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简短精炼、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标语,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与民生幸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电子显示屏成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和新型的法治宣传窗口。

  法律服务室(窗口)

  市民身边的“法律超市”

  结合村(社区)公共服务大厅建设,在村(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增设一个法律服务室(窗口),服务大厅内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内容。服务席位摆放服务标示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工作指南及法治宣传资料。增强功能定位,拓展工作内容,免费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指导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市民进行“法律体检”的好帮手

  依托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与村(社区)、寺院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大力推行村(社区)、寺院法律顾问制度,为高原美丽乡村、新型社区、平安寺院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治联络员

  市民法律维权的“贴心人”

  在村(社区)、寺院配备一名法治联络员。在现有村(社区)、寺院管理人员中选配一名政治强、懂法治、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法治联络员,负责受理群众法律服务事项的登记、协调和联络工作,充当村居民、宗教教职人员与法律服务人员的纽带与桥梁,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区域内发生的群访、群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