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02.03.2017  04:04

2017年2月24日上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宁五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西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西宁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马忠英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是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青海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西宁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的鲜明态度,不仅体现了市政府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市政府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担当。通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对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解决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

近年来,西宁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强化了法治理念,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规范了执法行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