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北对旅游服务企业“约法三章”

02.06.2016  05:41

  青海新闻网讯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放管结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经营者价格自律。

  日前,西宁市城北区结合实际,组织工作人员给辖区各餐饮住宿企业、旅游景点、土特产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综合性服务的经营企业发放《关于加强旅游旺季价格监管的提醒告诫函》,“约法三章”告诫经营企业在旅游旺季依法合理定价,明码标价。

  据悉,《告诫函》包括擅自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商品和服务。超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价格。不执行、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不分解可分解的服务项目,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违规收取服务费、调料费、空调费、茶位费、包间(厢)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费用;通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服务收费不使用服务价目表,标示内容不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蒙骗消费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标价;借旅游旺季乱涨价、乱收费、价格虚高的行为等。

  同时该区严厉整治违反法规政策的违法行为,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以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与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对各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