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小伙传谣被刑拘引关注

11.05.2016  07:50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0日,西海都市报刊发《一男子传播网络谣言被刑拘》一文后引起网友广泛讨论。这起案件中,西宁小伙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康乐医院附近抢小孩的谣言,阅读量达13万多,小伙因涉嫌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被西宁市城东区警方刑事拘留。

  评论中,网友从谣言的发布、产生的影响以及法律意识展开讨论,同时对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的方式提出很多有效的建议。网友@荣宏说,危害极深的谣言,不明真相的人们,甚至也成了传谣的工具,太可怕了。善良的市民一定要清醒认识,不要让谣言蒙住了双眼,以最快的判断能力识别谣言,让谣言无生存的土壤。

  “这小伙子是不知道法律制度呢,还是拿法律当儿戏呢?”网友@勇往直前说。网友@男儿当自强说,不判断事情的真伪制造谣言,有些无知的人便信以为真,大量在微信群及朋友圈中散布。

  据西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介绍,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有的是为了泄愤,有的是为了钱财,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为了开玩笑,但都可归因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网络谣言对个人、对社会发展都贻害无穷。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网民无法辨别真假,久而久之,网民失望的就不仅仅是网络文化,而是网络文化背后的现实世界。因此,公安机关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制止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行为的同时,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

  西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网友在发布或者转发朋友圈消息时,请核实后转发真实准确的消息。如果不能确定消息的真假,可以在微博上@西宁网警、@平安西宁求证,同时,西宁市公安局各分局已经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及微博,网友也可以向各公安分局两个微官方平台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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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曾在朋友圈传播的网络谣言

  本报讯(记者祁宗珠)5月10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本地网民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网络谣言不断。警方在辟谣的同时,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制造和故意传播谣言的人员,对相关涉案人员处以拘留、训诫等处罚。

   “抢小孩”谣言

  2015年6月,西宁网友的朋友圈出现“抢孩子”消息,内容提及化隆、尖扎、大通、西宁多地,地点涉及阳光小区、中泰百货、大十字、西门、海湖新区、德令哈路、三角花园等区域。这条谣言不断变换地名信息,由刚开始单纯的大白天抢小孩,到后来开着面包车抢小孩,再到最后100多人来到西宁,开着面包车抢小孩,然后割小孩身体器官。“抢小孩”的谣言在西宁多次出现,西宁网警也在第一时间辟谣,并且打击造谣者。

   “校长与女教师开房”谣言

  2015年10月,西宁市一学校的体育老师郭某,因为上课时疏于管理,致使有学生翻墙到校外,正在巡查的校长随后批评郭某,并向他指出了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此后,郭某怀恨在心,用PS方法通过网络大肆传播校长与女教师开房的假消息,警方调查确定,郭某在利用网络造谣后被省城城东警方行政拘留。某校长、某老总与女教师、女秘书开房的谣言在网上到处都是,造谣者经常把信息内主要人物的姓名加以替换后予以发布。

   “高考学生无学可上”谣言

  2014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有关“湟中县教育局工作失误造成考生无学可上”的消息在微博微信传得沸沸扬扬,引起网友的大量转载和讨论。微博上说,21岁的湟中县鲁沙尓镇学生李存德,高考实际分数为665分,因招办失职,把他的志愿申请锁在柜子忘了提交,造成任何大学都上不成。这起网络谣言发生在高校开始录取学生期间,发布后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网友的负面评论较多,湟中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这是一条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造谣的男子落网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垃圾箱发生爆炸”谣言

  2014年11月,网友发微博说,省城城东区康西新村曹六路22路终点站附近的垃圾箱爆炸,导致附近群众受伤,爆炸物砸碎居民玻璃,导致一小孩受伤。本报记者前往网友所说的事发地了解情况,但周围商户、居民都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相关部门证实,警方并没有接到有关垃圾箱爆炸的报警。后经城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调查,发布信息的人是城东区一名26岁的网民。对此,城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对这名网民予以训诫处理,随后微博发布的虚假信息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