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宁政〔2018〕129号)

25.12.2018  19:3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调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如下调整,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晓容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红兵    市政府副市长

          杨小民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祁化仍    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小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密森    市发改委主任

          马国珍    市科技局局长

      司惠平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  锋    市国土局副局长

      吴志城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巨正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  斌    市水务局局长

      刘海云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强建海    市林业局局长

      解苏南    市商务局局长

      安建忠    市食药监局局长

          郭  伟    市卫计委主任

      米占良    市环保局局长

          赵秋荣    市统计局局长

      刘文斌    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队长

          高根顺    市供销联社主任

      万建英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魏成玉    大通县政府县长

      赵  冬    湟中县政府县长

      史  超    湟源县政府县长

      李志坚    城东区政府区长

      吉  辉    城中区政府区长

      贾  栋    城西区政府区长

      陈永钦    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王海洪    西宁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刘海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拟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菜篮子”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服务。指导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和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和“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的考核。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发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实施价格预测预警,进行必要的价格干预。协同市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菜篮子”市场价格秩序。

  市科技局:指导开展“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指导“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在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引进、示范,加快科技转化率。

  市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农牧等部门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扶持政策。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菜篮子”生产基地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协助农牧部门监督落实县(区)政府农牧、国土资源部门将“菜篮子”生产基地划入基本农田进行“红线”保护,监督检查“菜篮子”生产基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规划与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菜篮子”生产基地主线道路硬化。

  市水务局: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水利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

  市林业局:协同市农牧局负责林果业科学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推进林果基地的开发、建设。

  市商务局:负责拟定“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年度计划。推进对含“菜篮子”产品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的规划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销售方式,培育扶持政府可控的大型物流企业,落实“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和投放工作。指导开展“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市环保局:负责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土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影响“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污染源。配合农牧部门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污染防治,引导“菜篮子”生产者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农牧业投入品。

  市食药监局:指导监督“菜篮子”产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机制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菜篮子”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市卫计委:会同农牧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菜篮子”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及相关制度,开展风险监测项目培训、督导。收集、汇总、分析“菜篮子”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抽检信息,及时提出安全风险预警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生产基本情况统计,定期发布“菜篮子”产业统计情况。

  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组织实施“菜篮子”生产情况调查,做好信息共享及分析研究。

  市供销联社:指导“菜篮子”生产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培训农畜产品经纪人、鉴定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畜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

  各县、区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菜篮子”生产、流通、监管、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管理市场交易秩序,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及无照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培育“菜篮子”产品品牌。

  市金融办: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发助农金融产品,加大对“菜篮子”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拟定并组织实施金融支持“三农”的政策措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