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从六项重点工作实施创建

24.10.2016  17:42

   ●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

   ●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

   ●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10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召开的西宁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会议上获悉,西宁此次创建从六项重点工作出发,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行“黑名单”制度,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工作实现创建目标。

  今后,西宁市、县区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乡镇设立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稳定投入机制;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站)。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黑名单”等制度,按照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巡查力度和监督频次,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加大食品抽检检测力度,建立信息通报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机制;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发展”的原则,鼓励支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整顿和规范畜(禽)屠宰市场秩序,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依法从严从重整治私屠乱宰行为,保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规定,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产销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西宁市将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证经营并纳入备案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食品安全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自身检测能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及时发现和召回问题食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西宁市还把加强处置保障,完善应急体系;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共治体系两项工作列入重点内容。

  此外,西宁还将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园区对集中生产区域内的企业实施集中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双提升”,发挥食品品牌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蔡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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