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创城成果 营造良好城区环境 ——西宁市公安局积极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06.06.2018  21:01



 

2018年是我市新一轮全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城工作成效,确保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我局按照《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内容,主动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犬患整治,切实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度,有效减少全市犬只数量、公共场所遛犬现象普遍、犬只排便影响市容卫生等突出问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2015年以来,我局养犬管理办公室每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治安支队支队长赵小克任组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楚帅樟任副组长,七区三县公安分局主管治安副局长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养犬办,由市局养犬办副主任李程军任办公室主任。通知规范了养犬的初始登记、入区入户的宣传、审批并办理登记证、核发养犬牌,并与养犬人签订《养犬管理责任书》,建立完善了养犬管理档案、调解因养犬引发的纠纷、查处城区违规养犬、犬只扰民案件等。要求各级养犬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养犬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将养犬管理工作常态化。

——依规依据、确定职能。 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八年,随着西宁经济的迅猛发展,全市养犬人员及数量呈现逐年递增,尤其是大型犬、烈性犬只类的圈养不断上升,围绕犬只饲养产业也渐渐扩张,结合全市实际情况,2018年由市人大牵头,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小组对全市养犬情况进行摸查、收集、查阅、借鉴,建议犬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参与养犬管理,设立专门养犬人服务机构,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管,服务机构由单纯管理变为“管理服务并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证照代办、信息查询、法律咨询和犬只收容等业务,引导养犬人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和谐养犬。目前,青海省电信公司正在为我市搭建智能化养犬管理信息平台,成立西宁市犬只管理网络运营系统,将进一步提高违法养犬处罚幅度,更好的规范广大市民群众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氛围,实现养犬管理的共享共治。

——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加强日常管理及查处力度,主动联系城区城管部门,严厉管控措施,有重点、有针对的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一是 整治违规遛犬行为,对在街道、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栓犬绳及类似违规遛犬行为,按《条例》规定对犬主进行批评教育及警告,如犬主不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则对犬只坚决予以收容。 二是 整治随处排便乱象,会同城管部门对在公共场所随处排便且犬主不进行清理的,一律训诫犬主并收容犬只。 三是 确定重点整治地区及时段,对中心广场、小游园、儿童公园及滨河路省委步行绿道沿线,组织人员开展巡逻管控,提高犬只管理力度。

——纵深推进、成效显著。 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联合城管部门在广场、绿地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立禁止遛犬的警示牌1000余块,加强对小区、家属院的内部管理,张贴“禁止上下班期间在电梯、楼道、公共区域遛犬、公共区域犬便溺问题查处力度,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宣传公告2000余张。同时,借助公安机关“双微”平台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扩大受众面。通过落实劝导工作,主动上门入户调查1000户,在公园、绿地、河道等公共场所劝导不文明遛犬行为3435人次,下发违规告知70份,湟中县公安局击毙流浪犬1只。

西宁:城市犬患需联合共治
  青海新闻网讯 不牵狗绳遛狗、犬类随地大小便、犬Qhnews.Com
6名遛狗不文明市民被处罚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美丽夏都·清洁Qhnews.Com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