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宁十二条”去库存,明确首套房20%首付

15.04.2016  13:35

西宁买房网讯 )近日,西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促进住房消费意见的通知》,从十二个方面扩大住房消费,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西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西宁首套房首付最低20%

该通知要求,西宁各金融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但该通知也提到,具体拟定还需要根据银行自身和借贷人条件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允许未开发土地变性转型

该通知明确,已供应但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该政策出台是为调整市场上的库存产品,调整产品结构,鼓励积压的项目转为其他性质、加之对于土地供应的限制,对于化解目前的库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鼓励农牧民家庭进城购房

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农牧民进城购房财政补贴相关政策。搭建农牧民购房服务平台,提供咨询服务,为农牧民进城购房提供切实有效的线上线下服务。积极组织进城农牧民采取团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降低购房成本,减轻农牧民购房负担。


一旦农牧民进城购房和租房财政补贴政策建立,配合首付比例最低下调到20%的政策,将会对于青海农牧民在西宁购房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对去库存也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鼓励开发商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

积极培育租赁市场。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鼓励规模化租赁企业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前提下对房源套型结构进行调整,满足中小户型租赁需求。建立租赁市场房源信息平台,规范、管理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通知》中的12条不难发现,西宁此番去库存决心很大。《通知》要求,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并全方面采取措施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可见此次救市规格极高。总体看,西宁此次救市,将利好库存的去化,降低购房者购房的实际成本。如果成交量能够快速提振,那么房价维持平稳增长的可能会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