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区县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出台

27.11.2015  09:52
  近日,经西宁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厅印发了《西宁市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市纪委(监察局)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
  提名考察办法是西宁市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办法就提名考察作出规定,明确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监察局)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提名,也可以从系统外提名,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明确主要操作环节和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
  提名考察办法紧扣提名考察“关键环节”,抓住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为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组织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