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08.12.2017  08:43

  根据西宁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4日至5月10日,西宁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8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够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党组成员的政治敏锐性;践行“两个绝对”,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好的示范效应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严肃执纪问责;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积极改进会风和文风,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落实律师事务所属地化管理制度,对所属15个律师党支部整建制移交;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规范。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具体规定,切实使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针对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及时将干部任用文书材料整理归档;制定《西宁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规范选拔程序;积极发挥直属机关纪委的作用,加强监督,真实完整记录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制定《中共西宁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前面,用严格的纪律管班子带队伍;加强与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沟通协调;补充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年”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西宁市司法局干部职工诫勉谈话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落实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促进责任落实。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审批手续不齐全,在职干部出差乘坐飞机无情况说明等的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试行)》,认真落实事前、事后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针对公务接待手续不齐全,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务接待审批单,无人员名单,无事由的问题。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事前、事后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三公”经费支出。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和线索。按照市纪委调查组要求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进行清缴;科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助等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71-6142492;来信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39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