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宁市各类考试完美实现四个“零”

31.12.2016  05:03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年承担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成人招生统一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西宁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等八大类国家及省级教育考试组考任务,比往年新增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任务,参考人数达10万以上,占全省考生的60%以上。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在考试组考过程中,总结以往组考经验,加强巡视核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试工作流程,积极多方筹措资金,更新标准化考点硬件设施,为考试的公平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

   教育考试环境进一步净化

  考试招生工作是民生工程,事关广大考生与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近年来,西宁市招生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招委会在考前,专门召开成员单位考试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考试工作情况汇报,并组织重点保考部门视察考试现场,对考试安全各项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并成立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考试院在各类考试考前的各项考务工作中,加大考试巡查力度,实行环节工作倒查,找漏洞、查短板、即时上措施,补短板,做好标准化考点三大系统的考前检查及调试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有过程、有落实、有反馈,为组考平安顺利奠定基础。

   努力实现以培促考

  严肃考风考纪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严格遵守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六不准”和“十严禁”工作纪律,成立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考试院各科室及个人工作任务,明确各院长工作分工,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理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针对考试工作需求,分类进行集中培训,开展各级招考干部“安全保密知识”、 “成员单位和考点主考如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标准化考点设备管理员设备操作技术”和“学校教务人员中考网上报名操作技能”四大培训,做到以培促考。

   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今年,西宁市招委会委员细化了招委成员单位、区县招办、考点学校的工作职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健全了工作机制并逐级签订考试目标责任书和安全保密责任书,严格实行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考试安全协调会,公安、消防、网监、建设、城管、卫生、电力等14个部门为各级各类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形成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全面规范指导全市考务工作;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秩序,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2016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制度和约束措施,加强了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加大与区县招办、成员单位的联系合作,有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应对和严格防范新形势下各种舞弊行为和危害安全的行为,做到联防联控、齐抓共管;指导学校建立教育联系机制,共同开展渗透诚信教育活动,提高考生遵纪守法意识;坚持普通高考、中考监考教师双对调制度,实行各类考试监考人员遴选制度、考场安排抽签制度,建立监考、巡视人员考前培训制度,继续实行市、区县、考点学校三级巡视。

   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工作中考生及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做好推进教育考试网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西宁市教育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公告、微信平台、温馨提示、致考生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全面为考生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解读力度,最大限度地为考生及家长服务;同时,通过开展考试院“科室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推行责任到岗到人,全面提高院内管理水平;健全考试院支部组织和工会组织,充分发挥院党支部、工会等党群组织作用;加强对报名收费、标准化考场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针对中、高考加分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廉洁执考;坚持抓学习,注重抓调研,转变工作方式,打造考试院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的工作形象。

   严格落实招考工作责任制

  针对当前考试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困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及任务,今年,西宁市招委出台了《西宁市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重新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构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了全年各类考试的平安顺利;尤其是重点加强了保密室建设和考试试卷运送、保管、分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实施全程监控,实现了各个环节无缝链接,确保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016年,西宁市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阳光招生政策,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实现了各级各类考试的“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