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统战聚能量创品牌得民心

20.11.2015  18:49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为实现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自2011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北区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按照市委“两年强基础”工作部署,城北区勇于探索、敢为人先,打造了富有城北区特色的创建品牌,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全面贯彻

  统战工作会部署精神

  11月3日,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在省会议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全省藏区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统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地位在思想上确立起来,在实践中运用起来,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努力推动统战事业实现新发展。

  王晓指出,西宁有着光荣的统一战线历史和优良传统,为全国统战工作作出过重要贡献。市委历来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全市统战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和发展了全市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坚持抓基础、抓平时、抓具体,收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两年强基础”阶段的尾,开好“四年见成效”的头,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促进“五个认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两年强基础”

  为北区强筋健骨

  民族团结彰显特色

  2011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开始后,城北区结合提出了以“六进”工作法将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在具体思路上,提出了以“七个结合”、“八项长效机制”,一系列有效举措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截至目前,城北区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67个,其中农村28个、社区18个、学校7个、机关5个、寺院6个、企业2个、医院1个。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5%,名列全市第一,城北区各示范点建设围绕结合各自实际、彰显特色。

  民生工程增强凝聚力

  狠抓经济发展: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9.88亿元,较2011年增长4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84亿元,较2011年增长15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1年增长在40%以上,2014年全区GDP总量居全省43个区县(行委)之首。

  注重民生改善:2014年投入10.83亿元,实施了9大类50余项涉及教育、卫生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项目,让各族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到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使各族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提高了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保障民族权益: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管,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年见成效”迈开稳健步伐

  在总结“两年强基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城北区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基”建设,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推动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创建总体目标,通过“四年见成效”阶段,将从九个方面夯实创建基础,推动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

  

 

  创建成效之一:

  营造氛围更浓郁

  在主要大街、广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地段设置永久宣传标语牌、文化墙。利用各种LED显示屏定期制作滚动播放创建宣传片、标语。充分利用网站媒体进行宣传。结合区情特色,投入一定资金,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主题明确、群众认可、效果明显的永久性教育示范基地。举办党外人士交流活动,促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宗教界的沟通交流,增强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创建成效之二:

  法治北区有保障

  提升用法治理念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大环保、国土、城管、建设等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完善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为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创建成效之三:

  平安北区更舒心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盲区,切实提高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棚户区改造,在棚改的民族聚居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合理确定民族构成,推动建立互相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创建成效之四:

  民族工作更创新

  把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民族政策体现和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把维护权益与引导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创建成效之五:

  宗教管理更优化

  发挥好区、镇(街道)、村(社区)宗教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加强对宗教寺院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继续以巩固“平安寺院”创建成果为抓手,深化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寺院依法管理、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工作。关心关注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和成长,尽力为他们解决社会保障方面的困难。

  创建成效之六:

  经济水平更靠前

  支持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集聚高端产业,发展总部经济、繁荣特色消费、打造宜居宜业、增进民生福祉、构建山水绿色城区,加强经济运行预警分析和工作研判,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运行。抓好争取项目、储备项目和落实项目等工作。从项目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创建成效之七:

  民生工程更贴心

  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扶持民族手工业,加强少数民族群众职业技能和创建培训,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渠道。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更加关注弱势困难群体和边缘人群,关心残疾人、患大病和长期重症患者及因临时变故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创新服务载体,积极推进城北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精心筹备实施“慈善超市”项目。

  创建成效之八:

  长效机制更健全

  在发挥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的同时,继续完善宣传教育、目标考核、表彰奖励、督查指导、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机制,通过逐级细化量化目标任务,适当增加分值比例,充分调动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性。结合“五城联创”、“三基”建设等工作,将创建与城市文化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参与,将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创建成效之九:

  文化教育更丰富

  充分利用多民族多宗教等多元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中有益于社会和谐进步的丰富内涵,着力打造民族宗教文化品牌。加大北山土楼观等宗教场所的旅游文化资源开发,通过弘扬民族特色文化,不断提升各民族文化的包容与相互尊重学习的意识,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遗迹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丰富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及城市文化生活,以文化交流交融促进生活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