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实”字

05.09.2014  13:06

      今年以来,西宁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和要求,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始终坚持一个“实”字,落实责任,务实推进,力求实效,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领导带头落实。市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确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工作推进务实。在全市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转作风、抓落实、做表率,提升落实执行能力”,“不作为慢作为”等系列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先后有41人被问责,10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被通报批评,6家单位被通报批评,12人被诫勉谈话,9人被警示约谈,12家单位“一把手”因违反公务用车制度被约谈。工作措施扎实。针对“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制定《中共西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西宁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等。制定了《西宁市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检查考核求实。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倒查追究纪委责任。截至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55件,初核案件线索128件,立案22件,挽回经济损失120.46万元。同时,支持纪检工作。旗帜鲜明地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大力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将市纪委参与的49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7个,精简85.7%;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深化纪检机构改革,率先调整整合了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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