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章立制突出务实管用

09.09.2014  23:07
核心提示:    西宁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注重把建章立制紧紧抓在手上,把制度建设作为反“四风”、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扎实抓好建章立制,优化服务环

    西宁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注重把建章立制紧紧抓在手上,把制度建设作为反“四风”、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扎实抓好建章立制,优化服务环境。

  西宁市重点围绕预防和整治“四风”问题,从市委市政府到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各自现有规章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对梳理出的现有制度分类汇总,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群众评议、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现有制度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了建章立制计划,着力推动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促进边查边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为巩固活动成功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加强制度的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使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废止制度489条,修改完善2320条,建立新制度1289条,计划建立制度1053条。从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起,分两批开展了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截至目前,共取消、调整229项行政审批事项,充分体现了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抓改革的意识、抓改革的决心、抓改革的能力。

   西宁市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权力透明运行,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为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出台《西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市纪委书记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相关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履行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责任审计三个方面11项工作,形成反腐败大合力。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办学和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从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招录“择校生”、严禁突破学生在校时间、严禁教师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十个方面,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便民利民开展得好不好,就看是不是为群众解决了真问题。西宁市努力做到权力与群众之间”零距离”,拆除权力和群众之间的“弹簧门”、“玻璃门”。为加强政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功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制定了《关于在窗口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窗口单位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把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一个重点,与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诉求、查办纠纷案件以及民主评议工作密切结合,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有了“硬杠杠”。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低保工作人员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制定农村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了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大通县试点的基础上,取消全市农村低保分配指标,按收入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为解决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效遏制“加层房”和“违法建设”的现象,出台《西宁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从个人建房、集体建房、相关标准、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详细对村民今后的宅基地建设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约束,尤其对建房面积制定了严格标准,使农村建房有了新规范、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