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行政验收

21.12.2017  18:34


2017年12月19日,受省政府委托,省水利厅在西宁组织召开了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会,成立了验收委员会,在现场核验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听取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和技术评估的结论,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西宁市通过试点行政验收。省水利厅张生福总工程师主持了会议。

2013年,西宁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的要求,采取“综合整治、源头控污、清淤疏浚、综合开发”等多种措施,系统开展了水管理、水安全、水环境、水节约、水生态和水文化6大体系建设,完成了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山丘区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民生水利工程等13类42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5.37亿元。通过三年试点建设,西宁市探索出了一条青藏高原地区高寒缺水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全面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在创新小流域治理模式、打造高原山水城市生态水网、高原地区水生态文明城市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构建了“三川一水润夏都”的水生态格局,通过同步推进水景观、水文化,城市品位得到显著提升,彰显了“河湖相连、林水相映、城水相依、人水和谐”的高原城市特色,为青藏高原地区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城乡规划建设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及西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