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28件

28.10.2016  21:12

近期,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28件,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19件,废止(失效)104件,建议修改5件。

西宁市政府制定出台《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建立了每2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的长效机制。7月份,市政府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清理工作通知,明确清理工作内容和要求,落实清理责任,促进工作有序开展。清理工作分准备、自查、复审、汇总四个阶段,在2014年清理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梳理清查。清理后,凡未列入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清理决定和目录将在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公布。

此次清理工作是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为西宁市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坚实的工作基础。(西宁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