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04.2016  09:50

  青海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4月12日,西宁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西宁第二十一中学部分教职工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7月9日—2013年8月11日,西宁二十一中组织141名教职工分赴山东、福建、江西“游学”,学校支付费用280400元。2014年7月25日—31日、8月2日—7日,该校组织32名教职工赴四川峨眉山“游学”,学校支付费用81536元。2015年11月12日,西宁市教育局委员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二十一中校长于大伟,副校长、工会主席施莹党内警告处分;对二十一中党委书记裴超峰予以批评教育并作深刻检查;对二十一中党委班子成员张俊卿予以批评教育;对西宁二十一中党委领导班子予以通报批评。学校支付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全部收回上缴学校经费账户。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12月,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违规用预算内资金购买了价值27342.6元的27张购物卡,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全局在职干部及聘用人员。2016年1月21日,城东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给予城东区司法局局长肖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职工发放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节日福利费共179897元。2014年向职工发放元旦、春节、国庆节日福利费共157313元。2016年3月14日,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公司党支部书记、公司经理蒲天秀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节日福利费全部收回。